西游记版权到底归谁? - 知乎
微博上有人说阅文集团都弄到了西游记版权,还有鲁迅先生的其他著作也是归阅文集团,但是我上网搜,西游记版权归大众
首先,吴承恩写的四大名著之一《西游记》已经过了版权保护期限,属于公版书了,出版社可以印刷西游记出售,并且不用给作者版税(-_-||也没法给版税了
但是,经过改编的西游记,比如电视剧或者动画片,还没有过版权的保护期,版权归权利人。
阅文集团弄到西游记版权的事儿,要看它弄到的是什么版本的西游记。之前在网上看到某电子书阅读APP的截图,写着版权归“XXX网站所有”,这个更像是产品的失误,那行字好像一个通用的slogan,就是说每本书下边都有,但因为处理不细致导致误解,贻笑大方。
这个问题其实还挺复杂的……因为首先《西游记》本身是在宋元话本的基础上编撰而成的一本作品,期间融合和夹杂了大量相关的民间神话甚至印度神话。同时,《西游记》也有若干版本。我们常说的《西游记》,其实是指金陵世德堂出版的《新刻出像官板大字西游记》,于万历年间发行。
而更有意思的是,在出版发行的时候,书上并没有注明作者,而是仅仅写了出版(金陵世德堂);校订(华阳洞天主人)以及序(陈元之)。
而关于谁是该书的作者,事实上也颇有争论。除了吴承恩以外,丘处机、李春芳、唐鹤征等多种说法。
不过无论是谁,《西游记》一书都已经过了著作权保护的期限,进入了公共版权领域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 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,其发表权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,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;如果是合作作品,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。
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、著作权(署名权除外)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,其发表权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,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,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,本法不再保护。
电影、电视、录像和摄影作品的发表权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,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,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,本法不再保护。
所以,《西游记》的版权不属于特定的人。
然后,为什么还有一些机构声称拥有版权呢?这个是因为他们对于作品进行了重新处理,从而形成新的作品,因此就拥有这些作品的权利。
最典型的就是音乐。很多近现代音乐家(比如贝多芬、巴赫、施特劳斯)的作品,都已经进入公共版权领域,但是那些演奏的作品,比如纽约交响乐团的作品,通过表演,形成了新的权利。这个时候,他们的新作品仍然具有版权,未经许可,不能随意使用。
以上内容,供参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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